《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20-09-25 共 3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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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工作,保障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专门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第三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工作应当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 第四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市建设环... 第五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专门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依法集体行使职权。 第六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应当贯彻落实好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十人,并适当... 第八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 第九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的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专门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专门委员... 第十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专门委员会下设综合性办事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专业性办事机构,配备立法等专业工作力量。...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专门委员会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民代... 第十二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专门委员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 第十三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专门委员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相关的年度监督事项的建议;... 第十四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编制情况及其中期评估报告,国民经济... 第十五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相关的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加强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完善征求代表意见等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 第十七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 专门委员会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 第十八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 专门委员会加强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 第十九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 专门委员会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报告工作;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专门委员会通过专门委员会会议形式,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一条 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需要确定议题,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 第二十二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专门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专... 第二十三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三条 专门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列席会... 第二十四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建立健全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处理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办公会议由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五章 能力建设

第二十五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能力建设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注重强化专门委员会的履职能力建设,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专门... 第二十六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能力建设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听取和讨论各专门委员会工... 第二十七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能力建设 第二十七条 专门委员会应当完善相关工作规程,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 第二十八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能力建设 第二十八条 专门委员会应当注重发挥全体成员作用,健全专门委员会成员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机... 第二十九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能力建设 第二十九条 专门委员会非驻会成员应当处理好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优先执行专门委员会成员职务。... 第三十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能力建设 第三十条 专门委员会应当建立代表联系制度,组建代表专业小组,组织代表有序参加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第三十一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能力建设 第三十一条 专门委员会可以建立专家咨询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为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专业支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