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 第一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议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