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第一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