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4-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