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九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九条 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和决议、决定时,有修正案的,先表决修正案。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4-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