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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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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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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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