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展业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保障
第二十六条
上海市会展业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保障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会展活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途径的作用。
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展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快速处理会展活动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本市加强会展活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
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展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快速处理会展活动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本市加强会展活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