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第五章 供水用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第五章 供水用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洗和消毒,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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