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小企业应当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小企业应当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加快技术进步,增强自我创新发展能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