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第五章 创新发展 第三十九条 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第五章 创新发展 第三十九条 支持青浦区与吴江区、嘉善县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