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第八章 法治保障 第六十二条 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第八章 法治保障 第六十二条 支持在示范区创新司法协作机制,在跨区域诉讼服务、调查取证、诉讼保全、执行联动、文书送达、信息共享、审判交流等方面加强协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