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 第一条 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维护用电秩序,保障电力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8-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