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其社会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