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依法防控、系统治理,尊重科学、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