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以及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保障监督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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