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人民城市建设”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基本、优质均衡,开放共享、服务群众的原则,彰显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