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本市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合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联通、共享,推进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