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本市公园的发展规划、建设计划,提出新建公园规划许可的审核意见,审批建成公园的调整规划;
(二)制定公园管理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三)制定有关公园的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目标;
(四)负责市属公园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五)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所属公园的总体规划;
(二)负责所属公园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三)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一)编制本市公园的发展规划、建设计划,提出新建公园规划许可的审核意见,审批建成公园的调整规划;
(二)制定公园管理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三)制定有关公园的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目标;
(四)负责市属公园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五)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所属公园的总体规划;
(二)负责所属公园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三)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