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第五章 收费公路管理 第五十八条 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第五章 收费公路管理 第五十八条 本市收费公路实行联网收费,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建设、运行、维护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保证系统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