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市加强公路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