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市公路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保护耕地、发展绿化、建设改造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本市公路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