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出租汽车的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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