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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