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适用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