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七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八条 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七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八条 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