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疗保障关系,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医疗保障服务,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上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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