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十六条

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及其相关保护设施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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