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