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