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二章 扩大开放

第十三条

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二章 扩大开放 第十三条 本市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对扩大开放的溢出效应,发挥进口博览会国际采购平台、投资促进平台、人文交流平台、开放合作平台作用,强化对进口博览会参展商对接服务,策划和开展贸易投资配套活动,推动进口博览会与投资促进活动协调联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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