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