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支持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工艺的推广应用,扶持技术含量高、社会效益好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