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