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第一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