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整洁、优美,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