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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