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市民体育健身设施,是指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其他向市民开放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建(构)筑物、场地和设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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