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市场服务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市场服务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本市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10-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