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管理

第十三条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管理 第十三条 本市鼓励发展和推广应用节约土地、节约能源、科技含量高以及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
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范围和种类,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方便社会查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