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监理、检测、监测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监理、检测、监测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实行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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