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十二条 本市建立志愿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将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或者受到表彰、奖励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依法给予信用激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