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十四条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志愿服务行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也可以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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