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