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
第五章 转租

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 第五章 转租 第三十二条 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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