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 第二章 技术交易准则 第六条 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 第二章 技术交易准则 第六条 技术交易的当事人应当对其拥有的技术的合法性承担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知或者应知另一方非法占有他人技术而与之进行技术交易,视为侵害他人技术权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