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三章 排水管理与污水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三章 排水管理与污水处理 第三十一条 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