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市场体系建设

第十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市场体系建设 第十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利用现有国际国内资源,推动建立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技术进出口交易平台,实现信息集聚、资源协调整合、技术贸易促进等功能。
市商务部门应当支持技术进出口促进机构制定交易规则、标准和措施,推动技术进出口集中交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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