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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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国家战略,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营造良...
第二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市按照国家部署,尊重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
第四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规划,加强对本市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的领导,深化与商务部...
第五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市推动与港澳台地区、国内其他地区在贸易领域的合作交流,完善与长三角地区的经贸合作联动机制。
本市加强与其...
第六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市优化完善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重点支持贸易平台建设、贸易环境营造和改善、贸易机构引...
第二章 市场体系建设
第七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市场体系建设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企业优化货物进出口贸易结构,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增强...
第八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市场体系建设 第八条 市商务、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工商、金融服务、质量技监等部门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法规范和...
第九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市场体系建设 第九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发布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对列入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的服务贸...
第十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市场体系建设 第十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利用现有国际国内资源,推动建立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技术进出口交...
第十一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市场体系建设 第十一条 市商务、规划国土、经济信息化、工商、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商业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统筹发...
第十二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市场体系建设 第十二条 本市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发展,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推进电子商务与信息、金融...
第三章 贸易主体建设
第十三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三章 贸易主体建设 第十三条 本市鼓励境内外企业在上海设立采购中心、分拨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物流中心、品牌培育中心等具有...
第十四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三章 贸易主体建设 第十四条 市商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本市具有先进技术、品牌优势、规模实力或者市场基础的...
第十五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三章 贸易主体建设 第十五条 市经济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商业流通、贸易服务等产业发展,支持其开展批...
第十六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三章 贸易主体建设 第十六条 本市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服务,引导企业开拓市场,依法参与贸易摩擦应对、行业评估、标准制定等相关工...
第四章 区域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七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四章 区域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规划,依托黄浦江两岸重点发展区域、虹桥商...
第十八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四章 区域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创新和转型...
第十九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四章 区域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九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国土等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
第二十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四章 区域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 市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贸易发展需要,合理规划物流设施布局,保障仓储、分拨、...
第五章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促进
第二十一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促进 第二十一条 本市完善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贸易便利化的效率指标体系,规范贸易便利化工作流...
第二十二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促进 第二十二条 本市鼓励区、县人民政府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设立贸易便利化集中服务场所,组织口岸查验机构和...
第二十三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促进 第二十三条 市口岸服务、商务等部门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通关协调服务,支持口岸查验机构优...
第二十四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促进 第二十四条 市金融服务等部门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贸易融资需求开展金融创新,...
第二十五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促进 第二十五条 本市鼓励会展业发展,吸引国际会展资源,促进上海发展成为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市商务部门应当...
第二十六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促进 第二十六条 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等部门引导企业参与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
第二十七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促进 第二十七条 本市按照有利于贸易主体集聚和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促进贸易发展的财税...
第二十八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促进 第二十八条 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教育等部门制定贸易人才的集聚、发展规划和培养引进计划,实...
第二十九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促进 第二十九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收集、汇总国家和本市有关贸易发展的产业政策、产品标准、扶持措施、行业动态...
第六章 贸易秩序维护和法治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六章 贸易秩序维护和法治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市商务、财政、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工商、质量技监等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配...
第三十一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六章 贸易秩序维护和法治环境建设 第三十一条 市商务、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引导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际贸易规...
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六章 贸易秩序维护和法治环境建设 第三十二条 市商务部门对于因进口增加或者产业转移等遭受严重损害的产业或者企业,应当积极协助其...
第三十三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六章 贸易秩序维护和法治环境建设 第三十三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产业损害预警工作,定期收集产品进出口数量、价格...
第三十四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六章 贸易秩序维护和法治环境建设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公共知识产权...
第三十五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六章 贸易秩序维护和法治环境建设 第三十五条 市经济信息化、商务、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商务信用信息...
第三十六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六章 贸易秩序维护和法治环境建设 第三十六条 本市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的合法经营活动,促进信用服务市...
第三十七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六章 贸易秩序维护和法治环境建设 第三十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完善贸易纠纷审判机制,加大对贸易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