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第三章 金融改革开放 第二十五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第三章 金融改革开放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支持在沪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发挥中央对手清算机制作用,提高金融市场资金结算效率,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资产管理和资金集散的枢纽地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8-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