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条例
第四章 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

第四十一条

上海市旅游条例 第四章 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 第四十一条 旅游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爱护古迹、文物和旅游设施;遵守安全和卫生管理规定;履行旅游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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